一、总 则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一项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使学生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加以综合、融会贯通并进一步深化和应用于实际的重要途径。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学生获得实际工作基本技能和独立工作能力的训练。搞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建筑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各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建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程序
(1)由工作联系人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并由建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毕业设计审查小组审查后确定。
(2)由工作联系人将审定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相应的指导老师向学生公布。
(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及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改变指导教师经建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毕业设计审查小组同意后上报教务部批准及备案。
2.建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使学生掌握建筑、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选题应当具有相当程度的综合性和专业知识覆盖面,学生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学习,掌握设计方法、建造技术;能够熟练运用电脑软件进行设计、分析与制图;具备专业设计及初步的项目策划能力和研究能力。
(2)尽量结合教学管理、实际项目、科研任务进行。
(3)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得到本专业基本功的训练,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和各种工作平台,使理论深化,知识拓宽,专业技能得到进一步延伸。
(4)选题要求每名学生独立完成一个题目,要求每位同学为自己的设计题目命名。
(5)选题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份量适当,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和相应的实验条件,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对能力强的学生,可适当加深加宽设计内容。
(6)下列选题不宜采用:
①不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偏离专业方向的题目;
②范围过于狭窄,不利于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的题目;
③学生难以胜任的题目;
④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法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成果的题目。
三、毕业论文(设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结合专业或专业方向,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2.题目落实后,指导教师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进度计划、有关资料等,应尽早通知学生,指导他们收集有关资料,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初步方案。
3.指导教师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量化要求,要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各阶段指导教师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时间督促学生完成相应阶段设计任务,接受阶段性成果检查,并给予阶段性评价,不得影响下一阶段的设计任务。
5.指导老师应负责严格把关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性成果,并应积极配合建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毕业设计审查小组及实践教学与毕业生工作材料审查小组共同完成学生培养工作。
6.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设计思想、设计方法的指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严肃、严谨的学习与工作态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独立工作能力;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不同程度的学生都能得到全面综合训练;经常检查督促,积极解答疑难问题。防止包办代替、放任自流、单纯追求出成果等现象的发生。
7.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制作规范》指导学生正确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材料和过程材料。
8.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向给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应用价值的评定意见。
9.指导教师审核过的毕设文本若出现政治敏感等不当图文,或国家抽检不合格情况,则指导老师需按学校规定承担责任。指导教师未按建筑学院毕设时间安排提交相应材料,则两年之内不得申请获得毕业设计导师资格。
四、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需在开学第一周,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独立完成开题汇报内容,包括设计前期准备、设计调研、初步设计草图及“设计概念(立意)”。
2.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学生既要尊重老师的指导,又要注意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同时本着团结互助、虚心学习、勤于思考、敢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3.学生可视具体情况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按照要求安排设计进度,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4.严禁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抄袭、代作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涉及抄袭与被抄袭、代作与被代作、弄虚作假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均按不及格处理。
5.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将对所有学生进行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学生将延期整改。
6.未能按照规定时间上交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者,不得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同时,如果学生无故长期缺勤、设计未达到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深度,指导老师有权不让学生参加答辩。
7.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提交后将进行院内评审、查重检测、抽检外审等环节,未通过者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8. 学生各阶段成果、汇报ppt、过程材料及图纸、文本等内容不得出现政治敏感等不当图文,不得公开发表不当言论,一经发现,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成立建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在建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指导教师回避原则组成若干答辩组。答辩组成员主要为专任教师,也可聘请相关专业教师以及校外专家参加。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
(1)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按分组参加毕业论文(设计)一次答辩,由各答辩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小组答辩与成绩评定;
(2)一次答辩不及格的学生参加由建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的二次答辩,以二次答辩成绩为最终成绩;
(3)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一辩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由答辩委员会审批通过,参加由建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的二次答辩。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开始前,应及时向学生正式公布参加答辩的日程和地点。学生答辩时,应向答辩组评委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回答评委的提问。提问的内容为课题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方案、研究与设计方法等。答辩助理对提问过程进行记录存档。
4.成绩的评定采用评语和记分相结合的办法。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态度、学风、尊师守纪和团结协作精神,实事求是地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答辩委员会成员,根据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答辩质量,对学生答辩总体情况进行打分,将汇总统一后的分数记为答辩组给出的最终成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最后成绩由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分、中期答辩(检查)、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评分三项评分进行综合评定,经分院答辩委员会审查,写综合评语,学院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字。成绩确定后,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5.毕业论文(设计)按四级制评定成绩。非不可抗力参加二次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仅为及格或不及格。
六、建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管理
1.答辩结束后,建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小组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答辩图纸、模型、过程材料(装档案袋)等材料存放建筑学院图档室进行统一保存。
2.鼓励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果举行展评、交流,供低年级学生参考学习。
3.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成果公开发表或转让。
4.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附则
1.本规定由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筑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制作规范.doc
2024年6月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