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分参考细则(2023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5   浏览次数:595

一、奖励加分方面

(一)学术科技竞赛

赛事类型

赛事等级

奖项

团队类型

分数

绩点

A类赛事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4

20

组员

3.2

16

二等奖

组长

3

15

组员

2.4

12

三等奖

组长

2.5

12.5

组员

2

10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

/

组员

/

/

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2.5

12.5

组员

2

10

二等奖

组长

2

10

组员

1.6

8

三等奖

组长

1.5

7.5

组员

1.2

6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

/

组员

/

/

市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

/

组员

/

/

二等奖

组长

/

/

组员

/

/

三等奖

组长

/

/

组员

/

/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

/

组员

/

/

校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1.5

7.5

组员

1.2

6

二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三等奖

组长

1

5

组员

0.8

4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5

2.5

组员

0.4

2

备注:

同一个赛事中多个项目/作品的,只认定最高奖项项目/作品

B类赛事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2.5

12.5

组员

2

10

二等奖

组长

2

10

组员

1.6

8

三等奖

组长

1.5

7.5

组员

1.2

6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1

5

组员

0.8

4

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2

10

组员

1.6

8

二等奖

组长

1.5

7.5

组员

1.2

6

三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市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1.5

7.5

组员

1.2

6

二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三等奖

组长

1

5

组员

0.8

4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5

2.5

组员

0.4

2

校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二等奖

组长

1

5

组员

0.8

4

三等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3

1.5

组员

0.2

1

备注:

同一个赛事中多个项目/作品的,只认定最高奖项项目/作品

C类赛事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2

10

组员

1.6

8

二等奖

组长

1.5

7.5

组员

1.2

6

三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1.5

7.5

组员

1.2

6

二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三等奖

组长

1

5

组员

0.8

4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5

2.5

组员

0.4

2

市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二等奖

组长

1

5

组员

0.8

4

三等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3

1.5

组员

0.2

1

校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1

5

组员

0.8

4

二等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三等奖

组长

0.5

2.5

组员

0.4

2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3

1.5

组员

0.2

1

备注:

同一个赛事中多个项目/作品的,只认定最高奖项项目/作品

D类赛事(其他学术科技赛事)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2

10

组员

1.6

8

二等奖

组长

1.8

9

组员

1.5

7.5

三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1.5

7.5

组员

1.2

6

二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三等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5

2.5

组员

0.4

2

市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二等奖

组长

1

5

组员

0.8

4

三等奖

组长

0.5

2.5

组员

0.4

2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3

1.5

组员

0.2

1

校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二等奖

组长

0.6

3

组员

0.5

2.5

三等奖

组长

0.5

2.5

组员

0.4

2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3

1.5

组员

0.2

1

院系级

特等奖/一等奖

组长

0.6

3

组员

0.5

2.5

二等奖

组长

0.5

2.5

组员

0.4

2

三等奖

组长

0.4

2

组员

0.3

1.5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3

1.5

组员

0.2

1

备注:

同一个赛事中多个项目/作品的,只认定最高奖项项目/作品

1.学术科技竞赛认定范围依照最新版本《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科竞赛分类一览表》所列竞赛类别。不属于ABC类的学术学科赛事一律归入D类学科竞赛,实际按照非学术类赛事录入系统。

2.比赛级别根据主办方级别为参考依据,具体以后文的赛事等级说明为准。参加大型赛事的跨省区选拔比赛(如华南赛区)获奖加分参照省级。

3.同一个赛事中有多个参赛项目/作品的,只认定最高奖项的项目/作品。同一个赛事中获得多个奖项,只认定最高奖项。同一个项目/作品参加同类赛事不同级别的,只认定最高等级的赛事奖项或加分最高的奖项。

4. 表格所列分值均为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奖励上限。若参赛为个人,贡献度系数取1;若参赛为团队,团队负责人/组长/队长贡献度系数取1,其余成员贡献度系数取0.8,具体以上表中列明的分数为准。

5.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二)非学术科技竞赛

赛事等级

奖项

团队类型

分数

绩点

国家级

一等奖

组长

2

10

组员

1.6

8

二等奖

组长

1.8

9

组员

1.5

7.5

三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省级

一等奖

组长

1.5

7.5

组员

1.2

6

二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三等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5

2.5

组员

0.4

2

市级

一等奖

组长

1.2

6

组员

1

5

二等奖

组长

1

5

组员

0.8

4

三等奖

组长

0.5

2.5

组员

0.4

2

优秀奖/入围奖

组长

0.3

1.5

组员

0.2

1

校级

一等奖

组长

0.8

4

组员

0.6

3

二等奖

组长

0.6

3

组员

0.5

2.5

三等奖

团体/个人

0.4

2

优秀奖/入围奖

团体/个人

0.3

1.5

院系级

一等奖

团体/个人

0.6

3

二等奖

团体/个人

0.5

2.5

三等奖

团体/个人

0.4

2

优秀奖/入围奖

团体/个人

0.3

1.5

备注:

同一个赛事中多个项目/节目的,只认定最高奖项项目/节目

1.适用于经教育主管部门或经学校、教学单位及行政部门认可的非学术科技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主题教育类比赛、志愿服务类比赛、社会实践类比赛、校园文体类比赛、创业就业类比赛、网络文化作品比赛等类型。

2.比赛级别根据主办方级别为参考依据,具体以后文的赛事等级说明为准。参加大型赛事的跨省区选拔比赛(如华南赛区)获奖加分参照省级。

3.参加校内其他院(系)主办的比赛获奖加分可参照院(系)级比赛。

4. 同一个赛事中有多个参赛项目/作品的,只认定最高奖项的项目/作品。同一个赛事中获得多个奖项,只认定最高奖项。同一个项目/作品参加同类赛事不同级别的,只认定最高等级的赛事奖项或加分最高的奖项。

5.表格所列分值均为各类竞赛获奖奖励上限。若参赛为个人,贡献度系数取1;若参赛为团队,团队负责人/组长/队长贡献度系数取1,其余成员贡献度系数取0.8校级三等奖及院系级奖项不区分团队和个人。具体以上表中列明的分数为准。

6.若无明确的获奖等级,一般情况为第1名对应一等奖、第2-4名对应二等奖、第5-8名对应三等奖。

7.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三)科研成果

1.发明创造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加3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获得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加0.5分。第一发明人按相应项满分计,其他成员按相应项减半计分。

类型

团队成员

分数

绩点

国家发明专利

第一作者

3

15

合作者

1.5

7.5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作者

1

5

合作者

0.5

2.5

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一作者

0.5

2.5

合作者

0.25

1.25

2.科创项目

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根据不同等级和不同的结题成绩予以不同的奖励加分。项目主持人按相应项满分计,其他成员按相应项减半计分。

项目等级

结题成绩

团队成员

分数

绩点

国家级

优秀

组长

2

10

组员

1

5

良好

组长

1.5

7.5

组员

0.75

3.75

合格

组长

1

5

组员

0.5

2.5

省级

优秀

组长

1.5

7.5

组员

0.75

3.75

良好

组长

1.2

6

组员

0.6

3

合格

组长

1

5

组员

0.5

2.5

校级

优秀

组长

1

5

组员

0.5

2.5

良好

组长

0.8

4

组员

0.4

2

合格

组长

0.5

2.5

组员

0.25

1.25

3.学术作品

类型

团队成员

分数

绩点

CSSCICSCDSCISSCIEI期刊、A&HCI

第一作者

3

15

合作者

1.5

7.5

中文核心(北大核心)

第一作者

2

10

合作者

1

5

其他正规期刊

第一作者

1

5

合作者

0.5

2.5

1)所有作品加分应有刊物或录用通知为证明,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

2)同一作品被不同刊物和媒体发表或转载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集体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按相应项满分计,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

3)其他正规期刊不包括内刊、增刊、专刊、年刊等特殊期刊;在国际或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若未被国际公认检索系统(CPCI-SCPCI-SSHEI)收录的,不属于其他正规期刊发表作品。

4)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四)综合素质

1.劳动专业技能

(1)获得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定的各类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加0.5分。

(2)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2.通用素质技能

1)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的加0.3分,二级的加0.5分。

(2)获得普通话等级考试证书(成绩合格及以上),加0.5分。

3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的,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四级加0.5分,六级加0.6分。

4)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1)积极参加建筑学院组织报名的各类人文素质报告、学科讲座、就业创业辅导等第二课堂活动,每次加0.1分。

2)积极参加建筑学院以外的院系、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人文素质报告、学科讲座、就业创业辅导等第二课堂活动每次加0.1分

3)以上活动中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办法》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和道德修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模块的,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参加了多项活动的,获得最高分和次高分的完整计分,之后的活动折半计分。

4)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单次献血量200ml的,每次加0.1分,单次献血量超过300ml的,每次加0.2

5)学生自行参加的各项线上知识竞答类的赛事活动不参与计分。

6)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建议单学期参加讲座不超过3场)

4.参加自律打卡活动

1)积极参与建筑学院组织的各类养成、阅读、学习、运动等学自律打卡活动的,根据完成情况赋予不同的分值,单项加分不超过0.5

2)积极参与建筑学院以外的院系、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晨读自习、阅读、运动等自学自律打卡活动的,根据外院系、行政部门反馈的加分情况,折半计入建筑学院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单项加分不超过1分。

3)获得图书馆“优秀读者”、“入馆达人”称号等,单项加分不超过1分。

4)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学期内全勤者,每期加0.03分。

5)学期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五)宣传文化作品

媒体级别

第一作者

合作者

中央级媒体

1.5

0.75

省部级媒体

1.2

0.6

地市级媒体

0.5

0.25

校内一级媒体

0.2

0.1

校内二级媒体

0.1

0.05

1.学生独立创作的宣传文化作品获各级媒体或新媒体发表,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或实际成效。宣传文化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报道、文学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设计作品、视频作品等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的作品。

2.中央级媒体指国家重要权威媒体及其新媒体平台,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人民网、中青网、中新网、教育部简报、团中央简报等。校内媒体界定参考《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其他媒体级别由学工部、团委联合党委宣传部、传媒中心讨论确定。

3.在新闻稿中发表摄影作品的,以摄影作品附随的新闻稿篇数为单位计算,参照媒体级别加分。

4.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平台发表(转载),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5.各学生组织因工作关系发表的各类宣传文化作品不参与计分,纳入社会工作的考核中。

6.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六)社会工作

职务/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学生组织主席团、团委副书记

1.8-1.7

1.6-1.5

1.4-1.1

0

党支部党务助理(主要负责人)、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艺术团团长、辅导员助理

1.5-1.4

1.3-1.2

1.1-0.9

0

学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

1.2-1.1

1.1-1

0.9-0.8

0

艺术团副团长、各班学习委员、副班长、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党务助理(非负责人)

1.0-0.9

0.9-0.7

0.6

0

各部门工作人员、各班班委(不含学习委员、副班长)、党支部委员

0.7

0.6-0.5

0.4

0

团队队长(如院系足球队、篮球队队长、艺术团队长等)

0.5

0.4

0.3

0

团队副队长(如院系足球队、篮球队副队长、艺术团副队长等)、团队经理人、队员

0.3

0.2

0.1

0

1.表格中所列分值均为上限,各辅导员和学生组织根据履职情况给予考核认定。其中优秀等级人数比例控制在20%以内;良好等级控制在70%以内,合格10%及以上

2.在各类校级学生组织、社团任职的,按照学校的文件要求由个行政部门进行考核,反馈数据给各院系辅导员。

3在其他院系的组织中任职的,不认定社会工作职务加分。

4.兼任多项职务的,获得最高分的职务完整计分,获得次高分的职务折半计分,获得次高评分职务后的职务不再加分(职务重叠)。担任学生干部或干事不足一学期的,可以根据其工作成绩考虑给予适当加分;

5.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二、惩处、扣分部分

1.上课缺勤: -0.5/2课时,迟到、早退3次记为一次旷课

2.卫生与安全检查考评不合格宿舍: -0.5/次。

3.违反学生园区管理规定-0.5/次。

4.违反教室(含画室、琴房、机房等)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等:-0.5/次。

5.团员青年未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的:-0.03/期。

6.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共产党员未按时完成“学习强国”的,每周积分低于210的:-0.05/周。

7.一年级、二年级学生未完成第二课堂成绩要求的:-0.2/绩点。

8.职务重叠:兼任多项职务的,次高分的职务扣一半分,次高评分职务后的职务加分全扣。

例:组织部部长:1.1分(最高分),团支书:1分(次高分),校团委组织部干事:0.7分(第三高分),实际职务重叠扣分:1(次高分)÷2+0.7(第三高分)=1.2分。

9.其他违纪行为:酌情扣分。

三、赛事主办单位等级认定

主办单位类型

赛事等级

国字头部委、局

国家级

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区)字头政府、厅、局

省级

市(直辖市区/盟)字头政府、局、部门

市级

国字头协会/委员会

市级

县(市/区/旗)字头政府、局、部门、厦门大学、其他高校

校级

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区)/市字头协会/委员会

校级

外院(系)、厦门大学二级学院、其他高校二级学院

院系级

县(市/区)字头协会/委员会

院系级

1、境外协会、委员会、政府、局、部门参照以上降一级。

2、具体以实际认定的情况为准。

四、附则

1、建筑学院的一年级、二年级学生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2、所有校外单位组织开展的学术类赛事、非学术类赛事,学生获得的劳动专业技能证书、通用素质技能证书,发表的学术作品,取得的发明创造等须在每学期规定的时间(秋季学期2月1日前,春季学期7月1日前)内前往钉钉“第二课堂”的相应平台进行登记,未登记或超出截至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分数认定。

3、以上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分参考细则的解释权归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若同学工部的相关文件冲突,以本细则为准。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