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建筑学院  作者:建筑学院团委  发布时间:2023-12-03   浏览次数:1852

各班级团支部:

为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团,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不断强化大局贡献度,根据《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新时代团的组织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生专项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以此作为本年度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评议对象

全体共青团员

三、评议标准

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支部

团员数量

优秀等次人数上限
(小于30%

合格人数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城规19(1)班团支部

34

10

24



建筑19(1)班团支部

43

13

21

7

2

建筑19(2)班团支部

40

6

33

1


景观19(1)班团支部

28

8

7

10

3

城规20(1)班团支部

20

6

14



建筑20(1)班团支部

33

10

23



建筑20(2)班团支部

35

11

21

3


景观20(1)班团支部

27

8

14

4

1

城规21(1)班团支部

32

10

21

1

建筑21(1)班团支部

24

7

17



建筑21(2)班团支部

23

7

13

1

2

景观21(1)班团支部

25

8

16

1


城规22(1)班团支部

23

7

15

1


建筑22(1)班团支部

16

5

10

1


建筑22(2)班团支部

23

6

17



景观22(1)班团支部

11

3

7

1


城规23(1)班团支部

26

8

18



建筑23(1)班团支部

21

6

14

1


建筑23(2)班团支部

22

7

15



景观23(1)班团支部

23

7

15

1


合计

529

153

335

33

8

    具体评议指标的指导意见见《附件2 2024年团员民主评议分析数据》

    注:“智慧团建”系统中人数和上表人数如若不一致,可能是降级、复读、休学、退学等原因,按实际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名单开展评议。

(一)优秀团员主要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二)合格团员主要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基本合格团员主要表现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四)不合格团员主要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

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具体量化指标

1.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不合格;

2.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低于30%:不合格

3.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低于80%:基本合格

4.学校警告以下处分——院系通报批评:基本合格;

5.过去一学年单学期成绩不合格大于等于3门:基本合格;

6.过去一学年单学期成绩不合格小于3门:合格;

7.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低于100%:合格

8.过去一年第二课堂成绩有1次不合格(2022-2023级):合格

9.建议名单详见《附件2 2024年团员民主评议分析数据》

注:2023年新发展团员不参与民主测评(16人),20231学期转专业团员默认最高上限“合格”。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12月15日前)

各基层团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相关学习活动。要结合2023年度团员教育学习的整体情况,特别要重视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提升。

(二)个人总结阶段(12月18日前)

每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并对学校共青团工作和建团百年系列活动提出建议,填写《2024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待团支书完成团小组、团支部意见后,将附件1和附件4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发送到学院团委邮箱sachcyl@163.com,文件命名:学号+姓名+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班级+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

(三)民主评议阶段(12月22日前)

1.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民主评议。书记主持会议。每位团员在评议会上谈自己过去一年在思想、学习、工作上的表现和心得,其他团员结合该同学的发言与实际表现进行评议,对成绩和优点予以肯定和表扬,对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

2.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民主测评。每位团员根据团员们在评议会的个人总结和整体表现、学院团委反馈的测评意见(见附件2),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完成《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表》(见附件3)。团员评议的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具体人数见上文表格

3.汇总统计数据,填写登记表。支部书记负责汇总、统计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表》(见附件3的数据完成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综合分计算表(见附件5,汇总填写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见附件4),完成《2024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中的支部意见,并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的会议模块(年度评议会)中录入测评结果

说明:综合分=优秀票数*3+合格票数*2+基本合格票数*1-不合格票数*3

4.教育谈话改进。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

(四)总结推优阶段(12月25日前)

1.自查。各学院(系)团委检查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包括:2024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见附件4、各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会议记录等。

检查方式采取检查系统、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标准为: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工作记录完整;按程序开展工作(要求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2.抽查。校团委组织部抽查学院各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提交的会议记录等资料,各基层团委、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情况须100%规范录入福建智慧团建系统

3.推优。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结合共青团年度评优工作和2023-2-24(1)学期的期末考试、青年大学习、第二课堂等情况,在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中推荐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1年级不参评)。



附件1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团员填写)要提交.docx

附件2 2024年团员民主评议分析数据.xls

附件3 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表(团支书打印,团员会上填写).xlsx

附件4 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团支书填写)要提交.xlsx

附件5 2024年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综合分计算表(团支书用于计分排序).xlsx



共青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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