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提升团支部组织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和上级团组织有关要求,现就我院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和对广大团员的重要要求,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 2024〕14 号,以下简称《条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提出的“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重要要求,对照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对照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交流体会认识、查找差距不足,努力在思想上有所提升、有所进步。同时对团员的年度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以此作为本年度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评议对象
全体共青团员(不含2024年9月后入团的新团员)
三、评议标准
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支部 | 团员数量 | 优秀等次人数上限 (不超过30%) | 合格人数(上限)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新团员不评议 |
城规20(1)班团支部 | 20 | 6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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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0(1)班团支部 | 33 | 9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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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0(2)班团支部 | 35 | 1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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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20(1)班团支部 | 26 | 7 | 1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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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21(1)班团支部 | 35 | 10 | 2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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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1(1)班团支部 | 26 | 7 | 1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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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1(2)班团支部 | 24 | 7 | 1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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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21(1)班团支部 | 26 | 7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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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22(1)班团支部 | 22 | 6 | 1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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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2(1)班团支部 | 19 | 5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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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建筑22(2)班团支部 | 21 | 6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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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22(1)班团支部 | 12 | 3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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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23(1)班团支部 | 12 | 3 | 6 | 1 |
| 2 |
建筑23(1)班团支部 | 16 | 4 | 4 | 5 |
| 3 |
建筑23(2)班团支部 | 14 | 4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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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景观23(1)班团支部 | 15 | 4 | 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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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24(1)班团支部 | 14 | 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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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4(1)班团支部 | 22 | 6 | 1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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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24(2)班团支部 | 10 | 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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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24(1)班团支部 | 10 | 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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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11 | 114 | 273 | 16 | 0 | 8 |
具体评议指标的指导意见见《附件2 2024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分析数据》
注:“智慧团建”系统中人数和上表人数如若不一致,可能是降级、复读、休学、退学等原因,按实际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名单开展评议。
(一)优秀团员主要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团员民主评议“优秀”票数取得班级应到团员总数的半数以上。
(二)合格团员主要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基本合格团员主要表现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四)不合格团员主要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
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具体量化指标
1.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不合格;
2.学校警告以下处分——院系通报批评:基本合格;
3.过去一学年单学期成绩不合格大于等于3门:基本合格;
4.过去一学年单学期成绩不合格小于3门:合格;
5.过去一年第二课堂成绩有1次不合格(2022-2024级):合格
6.建议名单详见《附件2 2024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分析数据》
注:2024年下半年新发展团员不参与民主测评(8人),20241学期转专业(转入)团员默认最高上限“合格”。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2月28日前)
各基层团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和对广大团员的重要要求,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 2024〕14 号,以下简称《条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提出的“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重要要求,对照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对照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交流体会认识、查找差距不足,努力在思想上有所提升、有所进步。
(二)个人总结阶段(2月28日前)
每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并对学校共青团工作和建团百年系列活动提出建议,填写《2024年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待团支书完成团小组、团支部意见后,将附件1和附件4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发送到学院团委邮箱sachcyl@163.com,文件命名:学号+姓名+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班级+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
(三)民主评议阶段(3月1日前)
1.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民主评议。书记主持会议。每位团员在评议会上谈自己过去一年在思想、学习、工作上的表现和心得,其他团员结合该同学的发言与实际表现进行评议,对成绩和优点予以肯定和表扬,对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
2.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民主测评。每位团员根据团员们在评议会的个人总结和整体表现、学院团委反馈的测评意见(见附件2),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完成《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表》(见附件3)。团员评议的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不超过支部团员人数的30%,具体人数见上文表格。
3.汇总统计数据,填写登记表。支部书记负责汇总、统计《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表》(见附件3)的数据完成《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综合分计算表》(见附件5),汇总填写《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见附件4),完成《2024年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中的支部意见,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团的会议”模块(年度评议会)中录入测评结果(敦促转专业学生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后再录入)。
说明:综合分=优秀票数*3+合格票数*2+基本合格票数*1-不合格票数*3
4.教育谈话改进。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
(四)总结推优阶段(3月5日前)
1.自查。学院团委检查各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包括:2024年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见附件4)、各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会议记录等。
检查方式采取检查系统、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标准为: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工作记录完整;按程序开展工作(要求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2.抽查。校团委组织部抽查学院各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提交的会议记录等资料,各基层团委、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情况须100%规范录入福建智慧团建系统。
3.推优。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结合共青团年度评优工作和2024-2025(1)学期的期末考试、第二课堂等情况、志愿服务情况,在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中推荐评选2025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附件1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docx
附件2 2024年度团员民主评议分析数据.xls
附件3 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表(样表).xlsx
附件4 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互评统计表(更新样表).xlsx
附件5 2024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综合分计算表(样表).xlsx
共青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