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管理办法(2021年版)
发布人:建筑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9   浏览次数:382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流程,现制定建筑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办法。按此办法,20199月份前未成为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各年级均按如下办法:

第一章 宗旨

共青团员是党的后备军,受建筑学院团委委托,由组织部负责开展推优工作。按党章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充分发挥和扩大团员的教育、考评和监督功能。推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先进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二章 推优相关部门职责

1、团委组织部:全面负责推优工作,审核团支部推优工作。协调、督促和检查各班团支部推优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整理相关材料。

2、各班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主体,负责落实具体的工作,建立专门的工作记录(电子版格式),详细记录本支部推优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第三章 推优候选入选资格

年满18周岁且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时间满3个月入党申请人(名单由党支部提供)。

第四章 推优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具有共产主义信念,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对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基本理论有较浓厚的兴趣与爱好。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实践、文体活动等活动,在学生中享有较好的口碑,理想信念、品德修养、能力担当、事业格局等方面表现优秀。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前一学年综合素质排名不得低于年级专业的50%,没有挂科(新生第一个学期不做排名要求,其他年级推优时要求一学年无挂科)

4、积极参与团的活动,及时完成青年大学习和各项团课学习目标,为“三星级”以上团员,前一学期青年大学习未全勤、第二课堂成绩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5、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包括通报批评、违章电器等)、被处分等不良现象。如果违纪,将取消该学期推优资格。如果被处分,将取消推优资格。

6、尊敬师长,广泛联系和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在符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获得学院学年荣誉称号者、获得学期奖学金者。

2、积极进行课外科研学术活动,获得省市国家奖项。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获得院系级以上奖励。

4、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任学院、系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表现出色。

第五章 推优具体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在团委统一部署下开展,党支部派工作人员监督。由学生党支部提供入党申请人名单,团委根据初步审核确定各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团校考试。

2、各班团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出席人数达到班级团员总数的2/3及以上,方为有效。会议流程主要有:通过团校考试的候选人进行宣讲,团支书进行候选人考察报告,与会全体团员无记名民主投票(要求候选人获得与会半数以上的支持),团支书宣读投票结果和最终推优结果。团委和学生党支部将委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3、各班级团支部将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团委审核,并公示。其他同学可在公布后一周内就推荐结果向团委组织部提出异议。

4、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每学期开学初举行一次(一周内完成所有工作)。

5、为严格控制质量,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各团支部按照在籍团员比例的10%推荐,四年级、五年各团支部按照在籍团员比例的5%推荐,具体人数会根据支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数量微调,但是不得超过符合条件的人数的30%推荐。

6、具体流程:学生党支部提供入党申请人名单——组织部审核名单——组织部组织团校考试——组织部分配名额——团支部民主评议、推优——分团委审核、公示推荐名单——报送最终确定名单给党组织。

第六章 补充说明

1、对于新转入的同学,如果在原专业已提交入党申请书,请务必在转入新专业1个月内将之前写的入党申请书提交辅导员。过期则需重新提交。

2、对于新转入的同学,如果在原专业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请务必在转入新专业1个月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辅导员,过期则需按照建筑学院的流程推优。

3、以上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团支部入党推优会议记录.docx

附件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登记表.docx

附件3 团支部推优选票.docx

附件4 建筑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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