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宣传工作学生队伍建设,继续发挥学生干部在学院建设、发展以及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为学生提供锻炼的舞台和展示才华的机会,促进我院学生工作的全面展开,建筑学院决定选拔一批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担任学院宣传工作的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宁缺毋滥、公开选拔、择优选用、民主集中。
二、岗位设置:
1、建筑学院团委宣传部(筹)副部长(兼宣传中心主席)1名。
2、宣传中心主席助理2名
3、设计部一部长1名
4、设计部二部长1名
5、新媒体部部长2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人。
6、摄影部部长1名
7、事务部部长2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1人。
三、选拔范围:建筑学院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
四、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
2、遵守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责任感强,无违纪违规和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未受到学业警示通知;
4、熟悉学生干部工作,工作思路清晰,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有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创新性开展工作。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阶段。5月18日—5月24日,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5月24日17:00前将《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宣传中心学生干部报名表》(附件一)交至李函熹处。
(二)资格审查。5月24日—27日,宣传中心换届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三)竞选阶段。5月29日,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和演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考察。6月8日—13日,对竞选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期。6月14日-16日,研究决定拟任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岗前培训。6月19日—20日,根据部门工作,确定培训内容。
(七)试用期。6月21日—9月21日,试用期间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将对干部职务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一:《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宣传中心学生干部报名表》.doc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建筑学院第三届宣传中心
2017年5月10日